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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日,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向本报记者独家透露,温州金融办已经于日前将《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(草案)》报送省级层面审核。该《条例》选择以年为时间周期的利率安排,以引导利率合理化,同时设定借贷资金年利率不得超过48%上限。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上,而且超过48%上限利率的将按照高利贷予以行政处罚。